第三节 城市与区域关系
城市是区域的重要组成要素,是区域内经济和社会活动的聚集体。如果把区域视为一个系统,城市的形成与演变是在特定的区域中完成的,城市的发展轨迹受制于所在区域的总体发展格局。从区域经济的空间集中性考察,我们又不难发现,区域的经济发展在相当大的程度上都是依托城市而进行的。因此,研究区域发展就必然要对城市与区域的关系进行探讨。
一、城市的一般特征
(一)城市的概念
从对城市的感性认识,我们完全有理由把城市看成是人类活动的复合体。正是因为这一点,城市成了许多学科的研究客体,而且,不同的学科对城市的定义有着较大的差别。经济地理学主要是从城市的经济属性和空间属性去研究城市,同时以乡村作为参照去概括城市的本质。日本学者山鹿城次指出了城市与乡村之间的显著差别在于,城市是一个巨大的人口集团,人口密度远大于乡村;城市的产业活动主要是第二和第三产业;城市的中心性强,即城市是一定区域内的行政、经济、文化等中心,对周围的乡村起着支配或服务作用;城市的居民在职业、民族、流动性等方面构成复杂,文化程度很高。因此,"城市是一个巨大的人口集团密集的地域,它以第二、第三产业为主并与之相依存,同时,作为周边的地方中心,进行着高级的社会经济文化活动,是具有复杂的利益目标的各种各样的组织的地方"。在我国地理学界,对城市的概念较有代表性的解释是,"城市是具有一定规模的工业、交通运输业、商业集聚的以非农业人口为主的居民点。","城市是具有一定人口和建筑、绿化、交通等用地规模,第二和第三产业高度集聚的、以非农业人口为主的居民点"。
综合上述观点,我们认为,城市就是具有一定规模的以第二和第三产业活动为主的居民点。
(二)城市的一般特征
关于城市的一般特征描述有以下几个方面。其一,城市职能。城市职能是城市在区域的经济和社会活动中所起的作用。现代城市的职能具有很强的综合性,因此,又可以把城市职能分为一般职能与特殊职能,基本职能与非基本职能。一般职能是每个城市都具有的职能,如各种经济和社会性的服务活动,特殊职能是少数城市或个别城市所具有的职能。基本职能是城市中主要为区域服务的各种活动,非基本职能则是主要为城市本身服务的活动。其二,城市性质。城市性质是指城市的主要职能。它反映了城市在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地位和主要作用,体现了城市的个性、特点及在一定时期内的发展方向。其三,城市规模。城市规模就是城市的大小,又可分为人口规模和用地规模。一般地,都是根据城市市区的常住人口和建成区范围分别标识城市人口规模和用地规模。
城市的一般特征实际上是城市发展状况的典型反映。研究城市的特征,可以分析和把握城市发展的情况,同时,还可根据城市特征对城市进行分类、分级,进而研究不同类型、等级的城市的发展规律,并对其进行有针对性的调控。
二、城市形成与发展的区域约束
城市是区域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从历史的角度看,城市是一个区域内第二和第三产业分化、独立发展,并在空间上趋于集中而形成的。城市形成的前提是农业的发展达到相对高的水平,能够提供剩余的农产品和劳动力,从而手工业、商业和贸易活动能够从农业中分离出来。这些行业的从业人员选择交通方便、区位适中的聚落集中居住,从事生产和交换活动。这样的聚落与周围地区交往密切,人员和财富的聚集加快,规模不断扩大,最终发展成为城市。
区域从资源供给、环境容量、经济基础支撑、市场需求、社会发展等方面对城市的发展产生多种约束。在一般情况下,区域自然资源和劳动力的供给种类、供给能力,区域市场的需求结构和潜力,会制约城市的经济结构类型及发展前景;区域的经济基础一方面通过影响区域对城市发展的投入而影响城市的发展能力,另一方面又通过对城市在经济发展上产生新的需求而影响城市发展经济及开展行政服务的机遇;区域社会结构、社会发展计划等也能够影响城市在区域发展中的地位、城市社会事业发展的机会和社会结构的变迁;区域的环境容量在一定程度上则限制了城市发展可能达到的最大规模。区域对城市在所有这些方面的影响直接地制约着城市的职能、性质的形成与变化,制约着城市规模的增长与变迁,最终制约着城市的发展速度。
总之,城市生存于区域之中,与区域的经济和社会活动、自然环境有着复杂多样的联系,区域发展和环境变迁在很大程度上规定了城市发展的轨迹。城市的发展、兴衰与区域的经济社会发展及环境的变迁存在着明显的正相关关系。
三、城市对区域发展的作用
城市作为区域经济与社会活动的集聚地,对区域发展具有组织、带动作用。
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组织和带动区域发展
由于城市在区域经济发展中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所以,从经济发展的角度,城市又被称之为区域经济的增长中心。首先,城市是区域的生产中心。区域中的第二产业主要集中在城市,生产各种工业产品,满足区域生产和生活的需要。其次,城市是区域的流通中心。在城市中汇集着众多的商业企业,它们依托城市开展批发、零售和进出口业务,组织区域内的商品流通,实现各种各样的供需关系,使区域的生产与生活能够顺利进行。第三,城市是区域的服务与管理中心。城市可以为区域提供多方面的服务(如金融、保险、通信、咨询,文化娱乐等),同时又对区域的经济和社会活动行使行政管理,维持区域的经济和社会秩序,保障区域的正常发展。第四,城市是区域的人力资源培育中心。城市中集中了区域的高等教育、中等教育、各种职业教育等教育和培训机构,为区域培养各种专业技术人才和管理人才,为区域发展输送高素质的人力资源。第五,城市是区域的对外交流中心。城市依托良好的区位条件、便捷的交通和通讯条件,以及相对优越的投资环境,成为区域开展对外交流与合作、进行对外开放的枢纽。第六,城市是区域的创新中心。城市中汇集了区域的绝大多数研究与开发机构,集中了区域内的多数高素质的人才,同时,它又是区域的信息生产、聚集与扩散地,加之其富有活力的特殊社会氛围,就成了区域的新技术、新思想、新观念、新人才的诞生之所。并且,城市的创新对区域起到了示范作用,引起区域在经济和社会多方面的效仿,从而推动区域的进步。
正是由于城市具有上述这些功能,所以,城市本身是区域中最具发展实力和活力的组织,通过与区域在这些方面所形成的广泛而复杂的联系,它的存在和发展就自然会对区域发展产生组织和带动作用。区域中城市的兴衰,特别是中心城市的发展与变迁,往往引起区域整体的发展出现相应的波动。
(二)构造区域空间结构
就单个城市而言,它与周围地区存在着多种多样的交流和联系。长此以往,城市与其周围地区之间在发展上的相互依赖性就会越来越大,进而在此基础上形成发展上的共变关系,在组织关系上和空间上逐渐地结为一个整体,这就是具有一定边界的地域单元。在这个地域单元内,城市是中心,它周围的地区称之为腹地。这样的地域单元视其大小和发展水平,可以看成区域的基层单位,也可以看成经济区域的雏形。特别是,一个规模较大的城市与其腹地往往就构成了一个经济区域。
在一个区域内,一般都存在若干个规模不等的城市。这些城市相互联结在一起就形成了城市体系。所谓城市体系就是一定区域内的一组相互依存、彼此间有较稳定的分工和联系、分布有序的城市群。区域内的经济布局、要素流动、信息传输等主要都是依托或通过城市体系而进行的,形成各种经济和社会网络。并且,每个城市都与周围地区构成大小不等的地域单元。这些地域单元依据其中心城市在城市体系中的空间关系进行组合,并与各种网络结合在一起,就把区域连成了一个有机整体。城市体系实际上就构成了区域的空间框架。
可见,城市在空间上的分布与组合及与周围地区的联系,就构造了区域空间结构的基本形态。
(三)城市化推动区域经济和社会的演进
城市化是根源于城市发展而兴起的区域经济、社会结构和空间结构以城市为模式的演进过程。具体表现是,农村人口转变为城市人口和城市地域不断扩大。因此,有不少人也把城市化定义为人口向城市地区集中和农村地区转化为城市地区的过程。相应地,衡量一个区域城市化水平或程度的指标就有两个,一是人口指标,即城市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另一个是用地指标,即非城市用地转变为城市用地的比率。由于在现实中城市用地往往因城市的经济和社会结构,城市所在地的自然环境等而存在较大的差异,可比性有限,所以,一般都采用人口指标来对城市化进行测度。
城市化在时间和空间上的变化引起区域的经济和社会结构随之发生变化,并不断改变空间的分布与组合状态。城市化在时间上的变化过程总体上为一条S形曲线,大致分成3个阶段,即初始阶段、加速阶段和终极阶段。在初始阶段,城市发展很慢,经历的时间长,城市人口占区域总人口的比重低于25%,相应地,区域处于传统的农业社会状态。在加速阶段,农村人口开始大量地进入城市,城市人口快速增加,城市数量增多、规模增大,城市人口占区域总人口的比重达到60%~70%,与此相对应,区域的工业化在经济发展中占主导地位,城市在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各个方面都发挥着重要作用。终极阶段是城市化速度减慢的时期,区域中的大多数人口都集中在城市,城市在区域的经济和社会生活中起着主导作用,区域的发展表现出很强的城市特征。城市化在空间上的变化称为城市化的地域推进,分成两个部分,一是近域推进,另一个是广域推进。前者是单个城市用地规模的扩大,包括建成区向近郊区的外延和远郊区向近郊区的转化。后者是区域城市数量的增加,包括农村的乡镇逐渐发展为城市和在一些地方新建设的城市。城市化的地域推进不断地改变着区域的空间结构,促使区域内的各种经济和社会组织、人口随之而调整空间分布与组合状态。
总之,城市化是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一个重要过程。城市化引发和增强了区域的经济结构、社会结构、空间结构以城市为模式或导向发生相应地变化,从而推动了区域经济和社会的演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