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景观设计师四个等级

景观设计师共设四个等级,分别为:景观设计员(国家职业资格四级)、助理景观设计师(国家职业资格三级)、景观设计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高级景观设计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   注:本职业开考等级:四级、三级。    ----景观设计员(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    (2)具有中等职业学校本专业(职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    (3)经景观设计员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助理景观设计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    (2)具有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和职业技术学院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   (3)取得景观设计员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4)取得景观设计员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助理景观设计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5)具有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    (6)具有其他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    (7)具有其他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经助理景观设计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景观设计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3年以上。   (2)取得助理景观设计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3)取得助理景观设计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经景观设计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4)取得景观设计专业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5)具有景观设计专业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后,取得助理景观设计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6)具有景观设计专业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后,取得助理景观设计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景观设计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7)取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高级景观设计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9年以上。    (2)取得景观设计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3)取得景观设计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高级景观设计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评论Comment

↓↓↓↓
取消留言

公告Notice

欢迎加入谷歌blogger交流群:125691905 设计:臧超 by臧超地理工作室 Github代码 本站开源 网站大部分内容来自网络 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Copyright © 臧超地理频道 | Powered by Blogger Design by ronangelo | Blogger Theme by NewBloggerThemes.com
Theme:http://newbloggerthemes.com/frontier-blogger-templat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