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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胶州市规范办学行为落实双减的通知2021.10.9

亲爱的家长朋友们:

为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切实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现再次向您敬告国家、省市和我市规范办学的部分标准和要求,请您周知,请您监督。如发现学校违规,请及时拨打82233800或学校校长电话,以便我们马上改进工作。内容如下:

  一、学生每天睡眠时间不少于9小时。

  二、走读生统一到校不早于7:30,晚休不晚于22:00。

  三、寄宿生统一起床不早于7:00,晚休不晚于21:00。

  四、晚自习、双休日、寒暑假和其他法定节假日不统一组织上课。

  五、每天书面作业完成时间平均不超过90分钟。

  六、建立作业熔断机制,超过22:00,可停止作业,进入晚休。

  七、建立班级作业会商机制,由专人统筹平衡各科作业,形成每日作业清单,加强质量监督。

  八、建立"基础性作业+弹性作业"模式,关注学生个体差异,增强作业的层次性和可选择性,提高作业有效性和针对性。

  九、教师须按时回收、批改、反馈作业,做到"有发必收、有收必批、有批必评",实行"等级加评语"的评价方法。

  十、改进教学方法,打造高效课堂,做到应教尽教,让学生在校内学足学好。严禁给家长布置、变相布置或让批改作业。

以上十条是最新标准和要求,与学生负担和作息密切相关,是学校必须做到并做好的规范要求,请各位家长理解并支持学校工作,履行家长育人责任,形成家校协同育人合力,保证学生身心健康。

祝您家庭幸福,万事如意!

祝孩子学习进步,早日成功!


胶州市教育和体育局

2021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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