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胶州市17个镇街调整为12个

镇(街道)行政区划调整的主要内容
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调整胶州市部分行政区划的批复》(鲁政函民字〔2012〕34号)和《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胶州市调整部分行政区划的批复》(青政字〔2012〕104号),我市行政区划作以下调整:
(一)撤销胶北镇、北关街道办事处,以原胶北镇和原北关街道办事处的北关居委会、青锻集团居委会、大庄、沈家河、郭家湾、东松园、西松园、杨戈庄、律家庄、小王戈庄、后大王戈庄、前大王戈庄、有士泊、逄家庄、辛庄、西庸村、东庸村、中庸村、南庸村、东谷家庙子、西谷家庙子、曾家庄、砚里庄、杨家林等2个居委会、22个行政村的行政区域设立胶北街道办事处,办事处机关驻原胶北镇香江路88号。
设立北关社区服务中心,办公地点在原北关街道莱州路1号;设立山东国际物流港管理委员会,办公地点在原北关街道北外环路289号;设立胶北装备制造产业园管理委员会,办公地点在原胶北镇香江路88号。
(二)按照青岛新机场规划方案建设要求,为便于统一管理,将原北关街道办事处的小铺、八里庄、张王庄、爱国庄等4个行政村划归胶东街道办事处管辖;将胶莱镇的白家屯、东草泊、西草泊、杨家屯、葛戈庄、韩家一村、韩家二村、韩家三村、大寨、官庄、小寨、大铺、朱家寨、宋家泊子、东小屯等15个行政村划归胶东街道办事处管辖。
(三)撤销九龙镇、云溪街道办事处、营海街道办事处,以原九龙镇的洋河崖、高家洼、朱家埠、大闹埠、小闹埠、兰东、人荣、大宋家庄、小宋家庄、瓦屋庄、大王邑、孙家庄、殷家洼、臧家屯、爱国、栾家坟、同心、打连沟屯、小屯、车家河、车家河屯、迟家屯、南匡家茔、北匡家茔、董家屯、皂户屯、永安屯、西宋家茔、建新、新民等30个行政村和原云溪街道办事处、营海街道办事处的行政区域设立九龙街道办事处,办事处机关驻原营海街道营房路1号。
设立九龙社区服务中心,办公地点在原九龙镇政府驻地;调整青岛胶州湾工业园职能,办公地点设在原九龙镇政府驻地;设立云溪社区服务中心,办公地点在原云溪街道兰州东路435号。
(四)将原九龙镇的十五里夼、柳沟、盛家庄、斜庄、柘沟、中赵家庄、李家庄、双岭、菩萨庙、匡家岭、陈家庄、东宋家茔、挪庄、柏果树、毛家岭、肖家岭、东王屯、孙家艾泊、高家艾泊、张家艾泊等20个行政村划归三里河街道办事处管辖。
(五)撤销胶西镇、杜村镇,以原胶西镇、杜村镇行政区域设立新的胶西镇,镇政府驻原胶西镇政府驻地。
设立杜村社区服务中心,办公地点在原杜村镇政府驻地;设立胶西现代农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地点在原杜村镇政府驻地。
(六)撤销里岔镇、张应镇,以原里岔镇、张应镇行政区域设立新的里岔镇,镇政府驻原里岔镇政府驻地。
设立张应社区服务中心,办公地点在原张应镇政府驻地;设立里岔现代生态农业旅游示范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地点在原张应镇政府驻地。
调整后,全市辖镇(街道)12个,其中有阜安、中云、胶北、三里河、胶东、九龙6个街道,李哥庄、胶莱、胶西、里岔、铺集、洋河6个镇,镇(街道)平均人口由4.75万人增加到6.72万人,城区面积由338.6平方公里增加到504.1平方公里,人口由33.7万人增加到41.05万人。
四、镇(街道)行政区划调整的工作步骤和时间要求
镇(街道)行政区划调整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工作准备阶段(11月1日—12月9日)。在试点工作完成的基础上,全面摸清各镇(街道)的基本情况,做到情况清晰、底数清楚,为镇(街道)行政区划调整工作奠定坚实的基础。成立由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相关市级领导任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胶州市镇(街道)行政区划调整工作领导小组,统筹负责镇(街道)行政区划调整工作,制定镇(街道)行政区划调整工作方案。并根据工作需要,成立综合协调、机构人事、人大政协、行政区划、清产核资、监督检查、政法维稳、宣传舆论等专项工作组,具体实施镇(街道)行政区划调整工作。各镇(街道)和各相关单位要按照全市统一部署,认真负责,密切配合,确保工作顺利推进。
(二)组织实施阶段(12月10日—12月25日)。召开全市镇(街道)行政区划调整工作动员大会,统一思想,明确行政区划调整的重要意义、基本原则、方法步骤和任务要求,全面实施镇(街道)行政区划调整工作。扎实做好领导班子组建、财产清查、工作交接、人员安置等各项工作,确保镇(街道)行政区划调整顺利进行;做好机构人事调整工作,按照组织建设先行的原则,做到班子配备及时到位,干部职工得到妥善安排;做好资产清查审计,对涉及区划调整的镇(街道)及其所属事业单位的全部资产和村级集体资产进行核实,理清帐目和债权债务关系,进行财务审计和封帐;做好离任干部的审计工作。
(三)总结验收阶段(12月26日—31日)。各专项工作组结合各自职责分工,做好收尾工作。同时,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梳理总结,形成书面报告。妥善处理好行政区划调整的后续工作。
五、镇(街道)行政区划调整的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镇(街道)行政区划调整工作政策性强,时间紧、任务重。市直各部门、单位要统一思想、顾全大局,把镇(街道)行政区划调整工作提上重要议事日程。市镇(街道)行政区划调整工作领导小组要切实加强领导,各专项工作组要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把工作做实做细,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地完成好任务。
(二)精心组织实施。各相关单位在实施行政区划调整前要对调整镇(街道)的财物和各种资料进行清查,涉及的经济合同、股份、债权、债务等要整体划转新设立的镇(街道);依据属地管理的原则,及时组织变更调整区域内企事业单位和居民的各类信息,确保企业生产、群众生活不受区划调整影响。市工商局、国税局、地税局牵头,及时为企业办理更改辖区名称的注册登记和税务登记手续;要妥善安置好调整镇(街道)的干部职工,按照内部消化、重心下移的原则,把干部充实到经济发展园区和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工作中;做好教育、文化、医疗卫生以及水、电、气、公交等公用事业服务移交衔接工作;统筹安排好学区调整、社保接续、医疗保障等民生服务事项;继续加强原镇(街道)驻地的建设与管理,不因区划调整而受到削弱。制定各项工作方案和预案,分解任务、落实责任、细化措施、稳妥推进、确保稳定。
(三)严明各项纪律。严格按照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严明纪律确保镇(街道)区划调整工作顺利推进的通知》(胶办发〔2012〕52号)的要求,严肃政治纪律,讲政治、顾大局,恪尽职守;严肃组织人事纪律,严禁突击提拔干部、调动人员;严肃财经纪律,严禁突击发放奖金、补贴、纪念品等,严禁用公款相互宴请;严肃工作纪律,严禁擅离职守、消极怠工,保障日常工作有序运转;严肃新闻宣传纪律,做好正面宣传,形成正确舆论导向,为行政区划调整平稳顺利实施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四)维护社会稳定。加强政策宣传和思想疏导,加强重点部位控制,妥善处置突发事件,切实加强网上信息的管控与处理,积极做好正面宣传和舆论引导,市政法、信访等部门要及时做好矛盾化解工作,主动把问题化解在萌芽状态、解决在基层,确保社会和谐稳定。
(五)促进科学发展。统筹做好镇(街道)产业发展规划,积极推进强镇扩权改革,通过直接下放、委托授权等形式赋予各镇更大经济管理权和行政执法权。加大财政投入和政策扶持力度,重视和加强被调整镇(街道)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使其继续承担产业发展和公共服务等职能。结合镇(街道)行政区划调整,坚持服务下沉,抓好新型农村社区建设,为把我市早日建成现代化幸福宜居新区夯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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